司法护青绿!温州中院召开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

2025年,温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从严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,努力以环境资源审判现代化服务保障美丽温州建设、提速打造“全省第三极”。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,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2025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,发布2025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,并牵头鹿城、龙湾、瓯海、瑞安、平阳等五地法院共同签署《温瑞塘河、瑞平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》。

  专业审判:守正创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

  发布会上,温州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刘万成通报2025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。

  2025年,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诉讼案件795件,审结679件,其中刑事诉讼案件新收140件,审结138件;民事诉讼案件新收297件,审结244件;行政诉讼案件新收358件,审结297件。另外,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新收31件,审结36件。涉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新收119件,审结115件,同比分别减少30%和33.14%,其中经审查后撤回申请25件,准予执行90件,准执率达78.26%。

  在专业化建设方面,温州法院深化“三合一”审判改革。按照“资源整合、案件聚合”的工作思路,从民事、行政及刑事条线择优选配环境资源法官,通过跨专业组建合议庭、分案件类型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机制,深化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“三合一”归口管理、集中审判,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、行政履职依法协同。同时,加强“审学研”一体建设。协同推进司法审判与实践调研,以学深研、以研强审。4起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,乐清、瓯海、鹿城三院在全省法院2025年“安吉杯”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中分获二等奖、优秀奖。

  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方面,苍南法院探索协同保护红树林湿地机制,构建完善碳汇评估体系,在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促推完成全省首例红树林碳汇交易,相关做法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事例。鹿城法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判后回访制度,推动生态司法修复从“纸面”落到“地面”。

  协同共治:构建温州环境资源保护大格局

  为形成保护合力,温州法院持续加强执法司法衔接。温州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出台《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工作指南(试行)》,完善“刑事制裁+民事赔偿+生态补偿”修复机制。瑞安法院联合检察、公安、资规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台《建立健全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移交救护协作机制会议纪要》,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。永嘉法院联合检察、资规等部门出台县域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、珍稀动物协作保护等规定,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。

  在跨域司法协作方面,纵深推进环温州湾、乐清湾以及瓯江、飞云江、鳌江等流域生态司法保护,鹿城法院成功举办2025年度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推进会,为瓯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。温台两地八院联合建立温台海湾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,对标省高院司法协同护航红树林生态保护要求,全力守护中国北缘海湾红树林生态系统。

  此外,全市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建议效能。永嘉法院针对瓯江、楠溪江流域非法运输、倾倒建筑垃圾等顽疾,向永嘉县执法局发送《关于加强非法处置渣土行为综合治理的司法建议书》。该司法建议入选2025年度全省“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”十大司法建议。

  法治引领:营造共护绿水青山良好社会氛围

  温州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,通过召开“6·5”新闻发布会,发布“8·15”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,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活动,将庭审现场转化为法治教育课堂。苍南法院巡回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获《人民法院报》头版刊发。

  围绕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,全市法院开展系列普法宣传30余场。温州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“生态环境公益宣传一条街”活动,累计受众超千人。洞头法院在南塘湿地公园揭牌设立“环境资源法治教育基地”,深入蓝港社区开展“国际爱鸟日”普法课堂。乐清法院依托“雁山法旅show”普法品牌,对辖区茶企、茶农开展“法润青山,茶香共富”普法宣传。泰顺法院结合非遗文化开展文化“寻保传”活动,“法护梅香”专项普法活动获《法治日报》刊登。

  目前,全市已有红树林生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、南北爿山生态鸟岛司法保护基地、雁荡山生态司法修复基地、平阳林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、楠溪江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点、泽雅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基地、楠溪江野生动物救助站、沿浦湾红树林生态司法保护基地,寓修复执行和法治宣传于一体。

  以案释法:发布年度环资审判典型案例

  新闻发布会上,温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朱若荪发布了2025年度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。本次发布的八个案例具有三方面特点。一是覆盖多元领域,聚焦民生关切。八个案例涵盖了刑事、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领域,聚焦土壤、渔业资源、滩涂湿地等不同领域,全方位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司法需求。

  二是强化全链追责,推动系统治理。从非法捕捞案中严惩“捕、购、销”全链条犯罪,到非法倾倒固废案中以“磋商+司法确认”实现应急处置、土壤修复、验收评估闭环管理……环环相扣、层层压实,推动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。

  三是填补规则空白,衡平多元利益。面对伪装成休闲捕捞的新型犯罪,法院精准定性、全链条追责,让伪装无所遁形;面对滩涂生态修复与用海权益的冲突,法院阐明“容忍义务”规则,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。填补空白让裁判有据,衡平利益让保护有度。

  五地同心:签署协议共护“母亲河”

温瑞塘河、瑞平塘河作为温州人民的母亲河,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记忆和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,保护治理温瑞塘河、瑞平塘河是塘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。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,服务温瑞塘河、瑞平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,紧扣温州园博园建成、运行契机,温州中院牵头鹿城、龙湾、瓯海、瑞安、平阳等五地法院共同签署了《温瑞塘河、瑞平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》。

  《协议》围绕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、共同完善生态司法体系建设、共同构建多元联动治理格局、共同夯实生态司法基础保障等四大方面构建了系统性司法协作机制,共护母亲河、共治水环境、共兴水文化,为美丽温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(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供稿)

  来源:中国网

编辑:温州园博园|一审:李荣|二审:董晶亮|三审:张佳玮

主办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承办单位:温州市人民政府  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:中国风景园林学会  中国城市规划学会  中国建筑学会  中国公园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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